
双宝电子叉车限速:关于厂内机动车辆限速标志的设置问题
日前,关于厂内机动车辆限速标志的设置问题,双宝电子接到许多客户单位的询问。他们表示网络上众说纷纭,有的说是5km/h,还有的说是10km/h,甚至有的企业设置20km/h。而一个合理的限速标准是维持厂区效率和厂区安全的平衡点。于是,双宝整理了以下资料以便各位看官解惑。
经查GB 4387-2008《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6.4机动车行驶”给予相对明确的答案。6.4.1机动车在无限速标志的厂内主干道行驶时,不得超过30km/h,其他道路不得超过20km/h。
6.4.2机动车行驶在下列地点、路段或遇到特殊情况时的限速要求应符合表的规定。
限速地点、路段及情况 |
≤行驶速度 |
道口、交叉口、装卸作业、人行稠密地段、下坡道、设有警告标志处或转弯、调头时,货运汽车载运易燃易爆等危险货物时 |
15 |
结冰、积雪、积水的道路;恶劣天气能见度在30m以内时 |
10 |
进出厂房、仓库、车间大门、停车场、加油站、上下地中衡、危险地段、生产现场、倒车或拖带损坏车辆时 |
5 |
恶劣天气能见度在5m以内或能见度在10m以内、道路纵坡在6%以上时,应停止行驶。
为了提醒厂内机动车司机控制机动车行驶速度,切实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工业企业应按照国家标准设置厂内交通限速标志。目前,工业企业存在厂内未设置机动车限速标志或限速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问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现根据《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4387-2008)有关设置限速标志的规定,仅对工业企业厂内机动车限速规定作一下简介,供大家参考。
一、道口、交叉口、装卸作业、人行稠密地段、下坡道、设有警告标志处或转弯、调头时,货运汽车载运易燃易爆等危险货物时,行驶速度为15 km/h。
二、结冰、积雪、积水的道路;恶劣天气能见度在30m以内时,行驶速度为10 km/h。
三、进出厂房、仓库、车间大门、停车场、加油站、上下地中衡、危险地段、生产现场、倒车或拖带损坏车辆时,行驶速度为5 km/h。
四、机动车在无限速标志的厂内主干道行驶时,不得超过30km/h,其它道路不得超过20km/h。
五、执行任务的消防车、工程抢险车和救护车不受规定速度限制。
综上所述,对于厂内机动车的限速标志双宝电子经实际检验后认为可以按照GB5768.2-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的要求进行设置。原则上在厂区入口、交叉口、转弯口、下坡道、厂房(仓库、车间)大门、地中衡等处结合公司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设置明显的限速警示标志。同时,要以安全与效率为核心,结合厂区环境去合理设置厂内限速,只有适合自己企业的标准才是合理的限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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